年申请临床试验中药新药

—年申请临床试验中药新药的审评审批情况分析

来源

中草药年6月第52卷第12期

作者

李艾芳,光红梅,王庆利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

摘要

为了解—年中药新药临床试验(investigationalnewdrug,IND)申请及审评审批的实际情况,分析中药IND研究及评价的规律,对相关中药新药IND申请情况进行了较系统的整理,从申请品种数量、审批结论情况、注册分类、治疗领域、处方来源、剂型分布、地域分布、开展临床试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分析,结果显示:(1)—年申请IND的中药新药品种总数为个。注册分类以6类最多,且批准率较高,而有效部位批准率较低。此外,注射剂的批准率较低。62%的中药新药品种的适应症集中在呼吸、消化、精神神经、妇科、心血管。获得IND批准的个中药新药制剂中,有个品种进行了临床试验登记,27个已申请药品上市许可(newdrugapplication,NDA)。(2)从召开临床试验申请前(preIND)沟通交流会的品种数、IND申请获批后开展临床试验的情况、年申请IND的品种数分析,中药新药研发积极性有明显提高的迹象。(3)临床经验方等具有较好人用经验的中药新药IND批准率较高,而有效部位、科研方的批准率相对较低。

关键词

中药新药;新药临床试验;注册分类;治疗领域;处方来源;临床试验_正文_自年《新药审批管理办法》颁布以来,中药新药的注册相关管理法规历经多次修订。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试行)(局令第35号)。年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17号)正式实施。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修订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28号)。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(市场监督总局令第27号)[1],中药注册分类调整为新的4分类法。年9月27日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》(年第68号通告)[2],对中药注册分类进一步细化,明确了申报资料要求,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》从年正式实施至年再次修订,中药新药的注册分类基本一致。对—年申请的中药新药的研发及审评审批情况进行分析,对今后中药新药的研究与评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本文较系统地回顾了—年中药新药临床试验(investigationalnewdrug,IND)申请及审评审批情况,以期为今后中药新药的研发提供参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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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

1.1数据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(centerfordrugevaluation,CDE)审评数据库。1.2数据范围本文选取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品种为分析对象:(1)由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IND申请(不含进口植物药及按进口药管理的品种);(2)CDE接受申报资料的时间为年5月1日—年12月31日;(3)已完成审评,有明确审评结论并已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;(4)注册分类为1~6类的中药新药;年7月1日—年12月31日为中药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的过渡期,这段时间申请的品种按原中药注册分类进行归纳。此外,根据“一个受理号对应一个新药制剂品种”的原则对上述IND申请的受理号进行删减,具体情形为:(1)同一品种同时申请多个规格的,按1个品种计;(2)考虑到有效部位、有效成分、新药材、新药用部位等原料药不直接用于临床,故仅对制剂进行统计,原料药不计算在内;(3)正在审评、未经审评而撤回等未完成审评的品种不计算在内。1.3数据处理采用MicrosoftExcel处理数据。内容由凡默谷小编查阅文献选取,排版与编辑为原创。如转载,请尊重劳动成果,注明来源于凡默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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